Saturday
Jul232011
魁北克省/Quebec 投资移民
申请投资移民的资格:
1. 拥有160万加币以上的个人净资产(资产减去负债), 该资产为申请人和其配偶努力所得。
2.在申请前五年,至少有两年拥有股份并参与经营一家成功的企业。
3.同意将80万加元投资到加拿大政府的指定的基金项目五年。在这五年内,这一投资无利息,五年後80万本金全部退还。
投资移民的特点:
1. 主要审查申请人的资产及来源,对申请人的受教育的程度、英语能力等无具体要求。
2. 申请人要对投资做出承诺并在面试通过后按要求进行投资。投资无风险。
3. 必要时,申请人可到加拿大考察。
4.申请被魁北克政府批准后,要继续向联邦政府递交申请,联邦政府批准后就可移民。
5. 魁北克政府和联邦政府对投资移民较重视,审批速度较快。
6.一旦获得批准,申请人全家按期到达加拿大后便成为加拿大的永久居民。
7.申请人抵加后,可自由选择自己的生活和工作方式,不象企业家移民一样,一定要在两年内创办、购买、参股一个企业。
两种投资方式:
1. 投资80万加元到加拿大政府指定的帐户中,五年之后收回,无利息。
2. 以22万加元为代价,经基金公司的贷款80万去作投资。此22万作为利息一次性支付给基金公司。
上述要求为魁北克政府经修改后旧的标准於2010年11月推出。
截至2010年月2月初,魁北克已收到8,630个申请个案。2011魁北克计划处理2,400个申请个案,其中有1,000名是按新的标准申请的个案。今年魁北克将处理2011个申请个案。

